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

王书瑶 为陈平福案兰州纪行



在我们几十个人发起网上“支持陈平福,反对文字狱”之后,我就想去兰州,当面对陈平福表示慰问和支持。同时,我也想同兰州政法系统有关部门直接沟通。但是,这个想法受到知情人的一致反对,一是担心我的健康,一是怕我会碰到麻烦。好像是下龙潭闯虎穴一样,结果是我的情绪受到很大影响,上车时,既没带酒,也没带黄瓜,一桶方便面权做晚餐。

到兰州火车晚点,下车后又饿又累又“内急”,又找不到何处打车,阴差阳错投了个99快捷酒店,有卫生间却没装排风扇,又臭又臊,唯一的优点是价格便宜,每晚99元。

我先给兰州市检察院的助理检察员王海龙打了电话,他说,如果领导批准,他可以同我交流。到了下午陈平福伉俪得知我到了兰州,就来看我。我们一起到了市检察院,他们的下午上班时间是2时半。值班人员说,他们领导急忙忙去省里开紧急会。于是我把写好的信留在那里,请他们转交。

第二天我一人去检察院询问情况,费了好大的劲,总算弄清这信并没有交给领导,而是转到了王海龙手里。据陈平福说,此人甚是顽固,信到了要去的地方,我的目的就达成了一半。同他们领导的直接交流可能性不大,这个检察院官气太重,我就直接去了市中级法院。

法院的接待算比较顺畅,是由一位叫高发奋的副庭长接待的。他当即看了我的信,连说“谢谢”,“谢谢”,然后答应研究。同他们的更高层领导交流的可能也不大,我便出来,准备下午回北京。

车票不好买,不过我还是乘坐软席车回来了。

这三天三夜,两天夜里是在列车上过的,一天夜里是在一个又臭又臊又吵的店里过的,回到家已是筋疲力尽。

我同陈平福先生是第一次见面,给我的第一印象是:这是一个有主见、为人正派的知识分子。他是个会为自己的信念而坚持斗争的人,不是一个穷困潦倒的街头艺人。

我们在一起吃了晚饭,他比较仔细地谈了他的生活,以及他为什么被起诉。

他下岗时买断工龄,得了一笔钱,用他儿子的名义(他儿子有正式工作),“按揭”贷款买了一套房子,这房子在兰州市算是比较高档的,这就引起了嫉妒。他还到云南去打工,那一次是坐飞机去的,花800元钱,不知道为什么兰州方面竟把他遣送回来。从兰州到云南火车不大方便,而飞机有所谓“红眼班机”,价钱相对不算贵,这也引起嫉妒的。他在街头卖艺,拉小提琴,黄昏两个小时,最少的时候,可以收入7、80元钱,最多的时候可以超过200元,这又引起嫉妒。

这些问题,都是在开庭的时候,公诉人在庭上说的。起诉书里当然不说这些,至于为什么他的网文引起“上面”的重视,是不是在兰州像他这样写网文的人太少了,就引起国保的关照,不得而知。

他随身带着他赖以谋生的小提琴,在席间,我要他演奏一曲,他答应了。但是,有几个地方显然没有处理好,听众没有掌声,他一脸歉然地说;自从开庭之后,他的心情一直不好,也一直没有练习,艺术是需要心静的,他静不下来。

他们起诉的不是一个卖艺的人,而是一个艺术家,毁坏的也是艺术。

陈平福去云南打工他们把他遣送回来,他在街头卖艺他们起诉他,老百姓一定都要过贫困的日子吗?他们还要老百姓活吗?他们难道就是要官逼民反、逼上梁山吗?



01 王书瑶与陈平福对杯



02 陈平福在餐厅中演奏



03 王书瑶与陈平福伉俪合影

我给他们的信,写了四个问题,一个是,你们起诉陈平福,违反了宪法中的言论自由的规定,你们破坏了共产党的形象;一个是,你们起诉陈平福,破坏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中国人民有表达权的许诺,你们损坏了胡总书记的形象;一个是,你们干了这种坏事,搞了文字狱,对你们兰州市政法系统不利;第四个问题是,你们起诉陈平福为陈平福案兰州纪行,违反了司法公正的原则,陈平福转载他人的文章有罪,那原作者则主犯,转载只是从犯,不起诉主犯而只起诉从犯,这很不公。陈平福在网易等等网站上发文章有罪,那这些网站必然是连带犯罪或共同犯罪,你们为什么不起诉那些网站,却只起诉陈平福一个人,这公平吗?你们这是在破坏司法公正。

2012-9-20 于北京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